关于2019年上半年青年管理骨干校内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娜 发布时间:2019-03-11 浏览次数:288
来源:苏州大学校内通知 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whir_new_verifyCode=1&editId=31239024 组字〔2019〕5号 各党委、党工委、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管理骨干的政治能力、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2019年上半年开展苏州大学青年管理骨干校内交流挂职工作。 一、挂职对象 2018年苏州大学青年管理骨干培训班学员 二、挂职形式 原则上选派无基层单位(基层单位指各学院、学部、附一院、附儿院;下同)工作经历的机关部门和群直单位人员到相关基层单位挂职;选派无机关部门或群直单位工作经历的基层单位人员到相关机关部门或群直单位挂职。工作经历是指在同级岗位任职期间的工作经历。 三、挂职数量 选派15人左右参加交流挂职。 四、挂职程序方法 1.提供挂职岗位、明确挂岗职责。3月13日前,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群直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向党委组织部提供至少1个挂职岗位(可以是实职也可以设置虚职)和相应的岗位职责,填写《苏州大学青年管理骨干校内交流挂职岗位信息表》(附件1),电子表报送党委组织部。 2.推荐挂职人员。3月19日前,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群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名人员参加校内交流挂职,填写《苏州大学青年管理骨干校内交流挂职推荐表》(附件2),电子表报送党委组织部。 3.选派挂职人员。根据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群直单位报送的岗位和推荐挂职人选情况,由党委组织部与相关单位会商提出初步方案,报校党委审核、决定。 4.交流挂职。3月底公布挂职人员名单和交流挂职岗位,进行为期1个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至1年)的校内交流挂职。 5.鉴定考核。学期末,挂职人员撰写挂职工作小结、填写《苏州大学青年管理骨干校内交流挂职总结鉴定表》(附件3),由接收单位签署鉴定意见,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五、规定与要求 1.交流挂职1个学期后,经双方单位同意,本人也有意愿的,可以延长1个学期。每周在挂职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鼓励对口互挂人员全职挂职,具体工作时间由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协商确定。 2.交流挂职期间,挂职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以及待遇不变。 3.接收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干部负责挂职人员的培养工作,明确挂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给予业务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派出单位对交流挂职工作和交流挂职人员要给予关心和支持。 4.挂职人员应服从接收单位工作安排,虚心学习、认真履行挂职岗位职责、完成挂职任务。 5.派出挂职人员单位要在挂职结束前安排挂职人员在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或全体教职工会议等一定范围内汇报挂职情况。 以上附件材料电子稿请发送至zhuyaoxing@suda.edu.cn。联系人:朱尧兴,电话:6522947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