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缪爱国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845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有关通知(苏大委组〔20194号)精神,学院党委要求各党支部在2019.3.13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请各党支部于313日前将《东吴商学院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一张)(附件1)、《东吴商学院党支部党员民主测评表》(一张)(附件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优秀党员名单汇总表》(特别提醒: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建议把“学习”APP的积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附件4)、《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表》(附件5)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送学院党委缪爱国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976734703@qq.commiaoaiguo@suda.edu.cn,如有活动照片等资料也及时报送至上述两个邮箱。

各支部要及时完成“苏州智慧党建”信息平台的活动纪实工作,建议三月份的活动纪实内容:1、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布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2、进行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把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会前组织集体收看江苏先锋网视频《孤岛32年》。还可以同时进行“学习”APP使用的交流。3、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


东吴商学院党委

2019.2.24













附件:学校通知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大委组〔20194直线 2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相关部署,现就我校基层党组织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要突出学习重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把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会前组织集体收看江苏先锋网视频《孤岛32年》。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使每名党员深刻认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党员要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四、组织开展述职评议

年度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党支部班子成员报告支部建设情况。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进行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随后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就履行职责情况,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采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3.按照统一制作的表格(《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经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后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要严格落实《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要求,按规定稳妥做好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要作为党(工)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六、抓好抓实问题整改

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后,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七、压实责任加强指导

各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党委、党工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帮助指导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列席指导1个以上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切实保证质量。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台账,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党委组织部将采取一定方式对各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15日前完成。请各党(工)委于318日前将工作总结、《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优秀党员名单汇总表》(附件4)、《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表》(附件5)加盖党(工)委公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cgwu@suda.edu.cn各基层党支部要及时完成“苏州智慧党建”信息平台的活动纪实工作。

  附件:1.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4.优秀党员名单汇总表

     5.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表

  以上附件请至党委组织部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使用。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2019122    

直线 15直线 16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91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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