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娜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3550

  

来源:苏州大学校内通知

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whir_new_verifyCode=1&editId=31276375

  

教字〔201950

各学院(部):

为调动本科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转专业申请、考核、遴选严格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附件1)、《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上学期已公布,见附件2)、本通知精神执行。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各学院(院)制定并报送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部)应在上学期已制定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设计2019年转专业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优化考核内容和方案,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细化管理,严格审核,完善手续,科学有序地推进2019年转专业工作的申请、考核、选拔工作。为此,327(周三)前,各学院(部)报送《学院(部)2019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组织过程、遴选办法等)的书面及电子文档到学籍管理科(凌云楼404室)。联系人:蒲曼莉、施美华;电话:67163652;Email:pumanli@suda.edu.cn

2.学生申请:申请转专业(大类)的学生,可于327(周三)43(周三),根据本通知、“附件1”、“附件2”等精神,自愿、如实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格式见附件3,后统称审批表),连同打印的中文成绩单,一并交至学生所在学院(部)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应注意:

1)大类招生学生:按大类招生但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转入其它大类或某个专业;成功转入大类的学生,将再按学校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分流,客观上存在不能进入该大类中某一目标专业的风险。近期刚完成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学生,本次不可申请转本人大类招生下的各专业

2)自主招生学生:只可申请转入与自已学科特长相适应的专业范围内,转入资格由转入学院(部)认定,并报学校最后审定。

3.转出学院(部)审核学生的转出资格并报送有关材料:转出学院(部)需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本通知精神、学生成绩单等,严格审核递交审批表学生的转出资格,并于410(周三),将符合转出申请条件的学生审批表、中文成绩单、《学院(部)2019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转出)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共3份纸质材料报学籍科,并请同时发送附件4的电子文档至pumanli@suda.edu.cn

4.教务部审核并发送进入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416(周二)教务部将审核后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有关材料发放到转入学院()

5.转入学院(部)组织转专业考核并报送初选名单:各转入学院(部)收到转专业学生材料后,严格按照《苏州大学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学院(部)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等,组织学生的转专业考核和遴选。根据计划转入数、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初选名单,于425(周四),将《学院(部)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转入)初选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的纸质及电子稿报学籍科(Email:pumanli@suda.edu.cn)

已向学生公布的转专业考核时间、地点若因个别学院(部)有特殊原因需变动的,由转入学院(部)提前通知到参加考试的每一位学生。转学生的《审批表》由转入学院(部)作为教学档案存查

请注意: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若需咨询有关考核事宜等,可与有关各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内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

6.学校审定、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部汇总、审核各学院(部)拟转专业的初选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在“校内通知”中进行公示。

7.公示学生进行课程换修:转专业名单公示期间,学生须根据“课程换修原则”,在“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http://aff.suda.edu.cn/default/index.jsp)的“转专业课程换修”流程中完成原专业与转入专业中所有相近相似课程的换修申请。

课程换修原则如下:(1)课程名称、教学内容相近或相似的非学位课程,且已修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拟换修课程;(2)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选修课程”模块总学分中,最多只有30%的额度可用已修课程学分来抵换;(3)不能抵换的已修课程学分不可计入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总学分,但可按规定申请课程成绩隐藏。

三、2019年“法学教改试点班”选拔工作安排

学生的申请、选拔、初选名单报送等安排,详见“校内通知”中《关于开展2019年法学专业教改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字〔201949号)。

四、转专业的风险提醒

1.转专业应以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由于2017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至本学期已执行至少两学年的教学计划,相关专业已进入专业基础课或必修课程的教学,且部分专业课程之间存在先修后续关系,这会给学生转入目标专业后的选课和学习带来一定困难。因此,申请转入目标专业的同学应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习上的难度,以及可能存在的牺牲部分已修专业课程学分和延长学年的风险,须谨慎提出转专业申请。为此,建议2017级及以前年级的申请学生,务必把当前已修课程与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认真比对,按照  “课程换修原则”,初步明确已修课程学分有多少可转换到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内,据此对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以尽量降低转专业学习的风险。

2.转专业后,学生客观上存在是否能适应新学习环境(新学院、新专业、新同学等)的风险。

五、转专业工作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杜绝违反原则、弄虚作假或瞒报学生真实情况等事情的发生。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9-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