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公告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2020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文章出处} 日期:2019-11-14 人气:5206

根据《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苏大研[2018]13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名额

 “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实行全面放开、限额招生,“申请-考核”制学生占导师(导师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公布的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报考条件,具体要求按《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2、在入学前须取得全日制硕士学历和学位(原则上为学术型),且为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阶段须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学科(专业)。

  3、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体现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一般于每年7月份启动,12月底前完成考核、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就读证明);

  3、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4、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

  6、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考生须在2019年11月20日前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将以上申请材料提交到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财经科学馆206办公室,电话0512-67162396(特别提醒:材料邮寄只接收顺丰快递,寄件截止时间11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复试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入复试考核。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所有申请者进行复试考核, 择优录取。考核过程要严格纪律、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考核结束后认真填写《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表》。

  2、考核主要内容为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和实际动手能力等。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重点考查考生以往科研成果,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考核形式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经复试考核确定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名单及申报材料,由学院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列入下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定向(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

  2、凡“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人要对提供材料负责,如有不实,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苏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2019.11.12

  

  

  

2020年“申请-考核”制面复试考核安排

  

时间

专业

复试考核地点

  

2019.12.5日上午9.00时

应用经济学

财经科学馆418室

2019.12.5日上午9.00时

工商管理

财经科学馆317室

  

  

  

苏州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 苏州 东环路50号

电话:0086-512-67162489 E-mail:dwsxy@su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