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系列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布者:董娜 发布时间:2019-07-26 浏览次数:821
组字〔2019〕2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中发〔2019〕23号)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向深入,夯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思想基础,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要求,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系列主题党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目标。围绕《纲要》内容,通过开展系列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全面通读《纲要》,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 2.对象范围。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纳入管理的流动党员)都应参加。基层党组织根据活动内容,可视情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3.主要形式。以支部为单位制定学习计划,7月到12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灵活采用“三会一课”、视频学习、小组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纲要》集中学习交流,年底前完成全书学习。 4.加强自学。在开展系列主题党日的同时,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充分利用先锋书架、学习强国“《纲要》有声书”等平台,全面通读《纲要》一遍。 5.严格记实。基层党支部要在8月3日前将支部学习计划以附件形式连同7月主题党日记实一同录入苏州智慧党建平台。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每个支部都落实到位。7月-12月支部主题党日要规范做好活动记实,活动内容要严格按《学习计划》开展,活动属性要勾选“学习新思想”标签。苏州智慧党建平台将对学习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违规预警,党委组织部将常态化开展抽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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